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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禅城要求物业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 |
【chengqu】2017-9-27发表: 禅城要求物业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 珠江时报记者杨汉坤通讯员刘苏薇报道:前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禅城要求物业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来自禅城区chengqu相关,仅限禅城区chengqu观点以及网络浏览,佛山陶瓷网对禅城要求物业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以及内容不做任何推荐。 禅城要求物业推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珠江时报记者/杨汉坤 通讯员/刘苏薇报道:前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推行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禅城区城建部门介绍,根据工作要求,高层公共建筑应聘任至少1名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筑高度250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应由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其他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应由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要100%实现聘任相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据悉,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牵头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等。高层公共建筑内有多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经理人应牵头组织实施该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而在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楼长方面,则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无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由社区综治网格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兼任。消防楼长需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其工作职责包括每月对负责的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居民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灭火逃生演练。积极参加微型消防站组织等。 禅城区城建部门还要求,高层公共建筑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应由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聘任,并于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每栋建筑的消防楼长人选应在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小区为单位报所属社区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chengqu】更新:2017/9/27 3: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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